关于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的通知
日期:2023-03-22 09:17:27  发布人:jidian  浏览量:1
各工会小组,现将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对象

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入园(包括幼儿园小班、中班、大班)

二、报销凭证

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提供的抬头为《上海市保育教育专用收据》、右侧标注男方或女方单位报销凭证,每月1张。请报销教职工用正楷字附加注明自己:所在部门,姓名,电话。

三、报销办法

本次受理2022年9月—2023年1月的幼托费报销,请老师们将报销凭证按照月份排序整理,于3月23日(星期四)16:00前交至工会小组长处。各工会小组将凭证收齐后交至工会办公室办理报销,电子汇总表(附件)通过新版智慧校园系统发送至 王莉园 邮箱。

附件 教职工子女幼托费明细汇总表


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23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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